揭市价函[2007] 24号
关于举办揭阳市优秀工会干部
培训班收费问题的复函
市总工会:
《关于举办揭阳市优秀工会干部培训班收费标准的函》(揭工总字[2007]15号)悉。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强强制性培训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1998]1号)的规定和市委组织部《关于举办揭阳市优秀工会干部培训班的复函》的精神,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举办“揭阳市优秀工会干部培训班”收取培训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课时3元,教材资料费按实收取。
二、接到本复函后,请到我局申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收费应开具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票据,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揭阳市优秀工会干部培训班”培训结束时,该复函同时废止。
二○○七年七月六日
|
抄 送: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室、财政局、审计局,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 |
|
收费管理一科
2007年7月6 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