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采取切实措施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揭阳市物价局法规与调控科

  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和严峻价格形势,市物价部门密切关注市场动态,沉着应对,及时采取价格调控监管措施,冷静处置各种价格矛盾,努力维护价格稳定,确保价格水平在可调控范围内。目前,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定,秩序井然。
  一、强化监管,维护价格稳定。
  一是加强价格监测、分析和预测。适时将粮油和肉类等副食品及餐饮行业价格纳入监测范围,掌握分析市场的价格动态,增强群众对稳定市场的信心,弱化通涨心理预期。二是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一方面,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的监管,按照省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我市从1月21日起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由于部署及时,措施得力,列入调价备案商品的价格基本平稳,尤其是粮食价格未出现大的价格波动,所有列入调价备案的商品均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提价备案幅度。另方面,加强市场检查和巡查,对列入实行临时价格干预范围的6大类重要商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巡查,严厉打击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变相提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三是建立健全预警应急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价格事件的预警机制和应急机制,今年3月上旬对食用油上涨过度及时发布预警讯号,提请县(区)物价部门予以关注。认真实施价格监测规范化、程序化的管理制度,实行一日一报制度。
  二、关注民生,推进价格服务。
  今年以来,继续深入开展价格惠民行动,出台了一系列既有利于减轻群众负担又有利于减缓价格上涨压力的措施。一是严格控制出台政府提价项目。除国家和省部署的资源环境价格外,其他政府提价项目一律从严控制。二是大力推出各种降价减负措施。免收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对留揭外来务工人员实施临时景点门票优惠、减免涉及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工商两费、通过同网同价改革及执行东西两翼地区销售电价等减负措施,累计减负超3亿元。三是全面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上半年,我们按照省物价局统一部署,加大工作力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点面结合,试点先行、重点突破、典型引路、全面铺开,扎实抓好价格服务进农户、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商场、进景区工作。
  三、深化改革,服务经济大局。
  围绕市委“一三二”发展思路,深化改革,服务经济大局,突出抓好我市资源性价格改革工作,确保资源性价格有利于推动我市经济发展。一是加大电价改革力度。充分利用省电价改革给我市带来的契机,及时降低用电价格,从1月1日起,实现全市同网同价。从6月1日起,执行东西两翼地区销售电价,再次大幅度降低各类销售电价(除住宅用电不调整外),大工业每千瓦时降5.1分,非普工业降3.6分,商业降0.7分,稻田排灌降6.3分,农业生产用电降4分。两次降价后,预计年可减轻社会负担4.17亿元。二是推进环保收费改革。按照省要求,争取年底前,所有县城区必须开征污水处理费;县级(含县级市)要全部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
  四、规范管理,依法治价管费。
  一是规范调整教育收费。一方面,巩固农村免费义务教育,认真落实今年春季起免收城市义务教育书杂费的政策;另方面,规范中小学校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整顿现阶段义务教育与入学挂钩变相向学生家长收取不合理费用的问题。逐步降低择校生招生比例和收费标准,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取消择校生及其收费。同时研究制定民办中小学学费管理办法和民办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收费管理办法。二是完善医疗收费及路桥通行费年票制。转发了省《关于机器辅助排痰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出台了《关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部分医用耗材收费问题的通知》、《关于我市完善路桥车辆通行费年票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进一步理顺了收费关系。三是营造低费负发展环境。完善收费管理制度,严格核发《收费许可证》,组织对现行各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许可进行全面的清理,对各种乱收费行为要坚决查处。通过整顿取消一批收费项目,降低一批收费标准,查处一批乱收费行为,使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费负水平尽量降低。
  五、重典治乱,规范价格秩序。
  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以及服务经发展大局出发,围绕“民生、改革、发展”工作重点,加大价费检查力度,规范了价格收费秩序。尤其是对涉农价格和涉企收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收费,热点、重点的价格问题以及一些行业尤其是垄断行业出现的价格欺诈问题,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严格依法检查。上半年全市共查处各种价格违法案件22宗,查出违法所得金额90.4万元;实施经济制裁金额87.98万元,其中退还用户金额 0.4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金额87.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