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 践行科学发展观,做好物价工作
揭阳市物价局局长 许锦葵


   党的十七大报告对科学发展观的时代背景、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进行了深刻阐述,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出了明确要求,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在新的发展阶段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认真学习领会,掌握好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精神实质,努力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物价工作实践,这将成为今后五年乃至更长时间物价工作的必由之路。
  一、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价格工作
  1、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做好“清费、治乱、减负”工作,为经济发展营造低费负的发展环境
  清费,就是清理整顿各种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治乱,就是治理各种名目繁多的变相、变通、自立名目等收费;减负,就是减轻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负担,必须把清费治乱减负作为物价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营造低费负的和谐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组织对现行各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许可进行全面的清理,该取消的收费项目坚决取消,该降低收费标准的坚决降低,该规范的收费行为、坚决规范,该健全收费制度的坚决建立制度,使所有的收费行为达到依法、依规、规范、可控。同时要加大对违法收费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各种乱收费行为要坚决查处,力争做到通过整顿取消一批收费项目,降低一批收费标准,查处一批乱收费行为,使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费负水平尽量降低,切实感受到低费负所带来的良好的发展环境。
  2、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充分运用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为企业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价格杠杆是重要的经济调节杠杆,它在调节生产、流通、分配、消费中都起着重要的作用。虽然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目前的价格放开由市场调节已占全部商品的百分之九十多,但是不等于说物价部门运用价格杠杆调节经济的能力就完全丧失了。相反,在一些领域价格杆杠的调节仍产生着巨大的作用。比如在资源型产品方面,国家仍管理了如油、煤、电等重要产品,可以运用价格在调节分配方面的作用,鼓励或限制这些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在放开由市场调节的商品价格方面,物价部门仍可以通过加强对市场价格的监测,对价格变动总水平的预测,对价格变动影响因素的分析,为政府提供综合运用生产、分配、消费等手段调控物价的依据;在出现突发事件如禽流感、自然灾害、价格异动方面,物价部门还可以通过市场巡查,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分析动态,预测未来,同时采取个别监控、价格预警,必要时提请加强管理,采取临时措施等手段,严格抑制异动商品价格,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如一市、一县)政府物价部门还可以通过争取上级部门在政策上的支持,对一些垄断行业或资源型国家可控的商品(如电力等)实行优惠政策,扶持区域内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总之,价格调节作用的很好发挥,能有效地为地区经济发展营造优良的价格环境。
  3、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强化市场价格监管,营造稳定的市场环境
  加强价格监管,促进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应是价格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切实加强价格检查,尤其是对涉农价格和涉企收费,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收费,对热点、重点的价格问题,对一些行业尤其是垄断行业出现的价格欺诈问题、低价倾销问题,要认真进行研究,采取新的对策,要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的法治权威,严格依法检查,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形成对价格违法者的强大威慑;对群众举报的价格和收费案件,物价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树立起群众利益无小事,一价一费总关情的境界,办好群众的每一个投诉,让人民群众满意。同时还要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价格监管问题,尤其是对重要的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价格的监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存在市场失灵,存在大量诱发价格异常波动的突发性因素,如果没有必要的价格干预和监管措施,任由价格大起大落,就会导致市场混乱,影响群众生活和社会稳定,必须及时掌握价格动态,为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创造稳定的市场环境。
  4、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强化价格服务,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价格工作的公共服务,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价格工作的公共服务主要可表现为价格信息服务、成本信息服务、成本分析资料服务、价格咨询服务、价格评估服务、价格认证服务等。价格信息的服务即价格工作可通过对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销售环节商品价格的监测、调研、积累、分析,形成时期性、时点性、历史性的不同类别,不同分类,不同地区的价格信息资料,然后经过筛选可以采取发布、上网等形式为社会,为生产者、经营者提供服务。价格工作的成本信息服务是通过对工业产品、农产品,主要服务项目的成本进行定点调查、专项调查、成本监审等取得的成本资料,然后进行类比、分析、整理、发现影响成本的主要因素,提出降低成本的看法,有的放矢的为生产者、经营者提供服务。价格工作的咨询服务,主要是通过价格工作所取得的、积累的较系统,较全面的价格资料和主要服务项目的收费资料,为社会各方面提供较有质量的、可信度较高的价格咨询服务。价格工作的评估服务就是为大量的社会经济活动中所产生的资产争议、资产抵押、资产拍卖、资产有偿转让、资产拆迁等进行价值和价格评估,以确保市场价格行为的合理性,促进当事人之间的公平交易。价格工作的认证服务,就是通过对涉案物品,主要是涉及公安、法院、检察院进入案件审理的有形资产通过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提供足以作为法律依据的价格认证资料,为公、检、法办理案件提供价格认证服务。价格工作通过上述各种服务途径,不断探索和扩大服务范围,提供各种切实有效的服务、使服务对象满意,使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经济活动主体都能受益于优良的价格服务环境。
  5、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物价干部队伍
  价格工作涉及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牵涉千家万户,尤其是在市场经济刚刚建立的我国现阶段,价格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矛盾、新的问题不断出现,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和艰巨,社会和群众对价格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落实科学发展观就必须要求有一支高素质的物价队伍。新形势下,物价干部应该具备善于学习、善于综合分析,既能说又会写,并会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基本素质,要通过大兴学习和调查研究之风,加强对新时期物价工作重大课题和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特别是深层次价格矛盾与问题的研究,要加强业务和综合知识的学习,要通过开展组织调研,组织专题研讨,组织听取专家讲座等形式的学习,使物价干部不断提高价格分析和预警的能力,提高科学定价的能力;提高市场价格监管的能力、提高反不正当价格行为和应对价格异动的能力,提高依法治价的能力,提高价格服务的能力,提高综合协调的能力。有了一支强有力的、高素质的物价工作队伍,落实科学发展观,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低费负的经济发展环境,合理的价格环境,优良的服务环境才有了根本保证。
  二、物价工作的职能必须紧扣政府职能来开展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工作职能表现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物价工作是政府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工作的四大职能中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与物价工作密切相关,因此,物价工作的职能定位,应与政府工作的职能定位相一致。
  经济调节职能在物价工作中主要表现为运用经济杆杠的调节。就价格工作而言,一方面,要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把放开的坚决放开放话,使价格能够真正在市场竞争中形成,成为反映市场供求和引导资源流动的信号,即使是实行政府管制的价格,在制定和调整时也要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发挥价格调节供求和利益分配的杆杠作用;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持价格平稳运行。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价格调控主要是指对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调控,比如对粮食、化肥、钢材、煤碳、石油以及医疗、学杂费、重要的公共服务产品(水、电、煤气)等。一要把握好调控方向,不能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背道而驰;二要把握好调控时机,出台调控措施既不能过早,也不能过晚,只有在问题萌而未发之际出台调控措施,打提前量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三要把握调控的重点,紧紧抓住那些事关国民经济全局和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商品与服务价格;四要把握好调控的力度,更多的运用经济手段,打“组合拳”,调节商品供求,从而达到价格调节的目的。
  价格工作的市场监管职能,表现为对市场价格总水平的监测、分析、预警,对价格和收费行为的规范,对重要商品价格和收费水平的监管。近年来、尤其是今年以来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呈明显的结构性上涨态势,其中食品类的上涨尤为突出,由于城乡低收入群体食品消费支出所占比重较大,因而受价格上涨影响较为明显,其对价格承受能力日益脆弱。低收入群体是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个木桶的“短板”,没有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安定就不会有社会的和谐。一方面,我们不能采取牺牲经济增长的方式让价格零增长或者负增长来保持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这有悖我们建设和谐社会的初衷;另一方面,也不能因价格上涨而降低社会低收入群体的实际生活水平,继续扩大社会收入分配差距,这也不符合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唯一可行的办法是在把价格上涨幅度控制在合理范围的同时,加强完善社会保障救助制度,确保低收入群体实际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而降低。考虑到价格波动情况较为复杂,有涨有落,时有变化,而社会保障标准具有一定的刚性,难以即时调整,因此,有必要建立对低收入群体的价格补贴制度,一要编制城镇低收入家庭消费价格指数,测算价格变动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程度,为实行价格补贴提供依据;二要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作用,在最低收入保障线和最低工资标准难以一时调整到位或者没有达到调整幅度、期限时,地方政府应当考虑动用价格调节基金对生活特别困难的社会低收入群体实行临时价格补贴。
  对价格和收费行为的规范。一是加强对收费和价格行为的管理,这仍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物价部门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管理,包括对列管商品价格和收费的管理,对放开商品价格行为的管理,还包括落实反垄断法,反价格欺诈;二是对不规范甚至违法价格行为的查处,这是运用价格管理手段保障社会经济朝着良性轨道运行所必须。
  价格工作的公共服务职能主要表现为,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物价部门必须转变职能,加强服务,物价部门可以运用所掌握的大量价格信息资料,为社会提供价格信息服务,可以利用掌握的大量成本资料,通过采用分析、整理、筛选、类比等方法,为社会提供降低成本,节约消耗的服务,还必须开展好价格鉴证、价格评估、价格认证、价格咨询等服务,价格工作的社会服务职能将会随着市场开放程度的提高而大有作为,这是物价部门必须认真做好的一篇大文章。
  三、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提高价格工作水平
  当前,物价部门所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种种经济现象表明,价格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的因素仍然呈刚性态势。预计2008年的居民消费价格水平上涨将不低于5%,价格形势的严峻将给物价部门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因此,必须用创新的精神来解决物价工作中碰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物价工作必须在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监管领域、监管机制、执法手段有所创新,有所突破。必须创新价格工作思路,实现价格工作在调控、管理、服务上的最佳结合,由单纯的管理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创新价格工作方法,实现日常价格工作由定费调价向科学的定费调价与规范价格行为并重方面转变;创新价格监管领域,实现价格管理范围由注重商品服务价格向各种价格收费并重方面转变;创新价格监管机制,实现价格监管由行政管理手段向行政管理、成本和价格信息引导资源合理配置,促进价格构成向成本节约型(节能降耗),产品,收费环保型的方向转变;创新价格执法手段,实现价格执法向法律手段、经济手段、行政手段相结合,必要的媒体介入相辅助,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方面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