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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揭阳市物价局临时价格干预工作机构的通知
各县(市、区)物价局、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切实做好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有关工作的通知》(粤价[2008]23号)的要求,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维护我市市场价格稳定,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现成立揭阳市物价局临时价格干预领导小组,负责对临时价格干预工作的领导、指导、组织、监督,许锦葵局长任组长,郑国华、林吴利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临时价格干预工作的组织实施、日常业务,以及对下级物价部门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指导、督促等工作,办公室设在价格科,价格科、成本队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希各知照。
二○○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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