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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市价[2007]4号 关于调整我市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粤价[2007]10号)精神,现对我市成品油销售价格予以调整(见附表),本通知的价格自
二○○七年一月十三日
(共印25份) 附表
揭 阳 市 成 品 油 销
售 价 格 表 (自
备注:1、批发价和具体零售价均为交易的最高价格;
2、具体零售价已按零售基准价上浮8%(渔业船用柴油除外); 3、其它品种的价格按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以及容量与质量换算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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