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物价局总体职能及领导班子分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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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总体职能 |
领导 |
姓 名 |
具体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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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和实施全市价格收费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执行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二)负责价格分析、预测、预警和监控;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设立、运作和管理;参与粮食风险基金、储备制度的运作和监督;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发展。 (三)拟订价格管理目录,管理国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及中介服务收费;组织和协调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管理会费及在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外收取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费用。 (四)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制止低价倾销、牟取暴利、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指导行业价格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 (五)依法对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者和中介组织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 (六)组织指导价格、收费社会监督;受理和处理价格投诉举报。 (七)指导、监督市直业务主管部门及县(市、区)价格、收费管理工作;协调、处理部门之间及县(市、区)的价格、收费争议。 (八)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物价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
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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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锦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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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收费管理二科、价格管理科的业务管理工作。负责督促分管科室及下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计划生育等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物价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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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 |
郑国华 (B角负责人) |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直属分局、成本调查队的业务管理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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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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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吴利 |
负责党务工作,分管法规与调控科、收费管理一科、价格认证中心的业务管理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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