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会议、文秘、档案、信访、保密、接待、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党务、纪检、监察、工、青、妇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对直属单位的审计工作
二、法规与调控科
负责有关价格的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办法的起草;拟订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年度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年度价格调整改革计划;组织全市价格政策调查研究;负责宣传;参与价格、收费违法、违规案件的处罚审定;参与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设立、运作和管理。
三、价格管理科
研究拟订各类产品以及房地产、无形资产价格管理原则和方法;拟订和审核列名管理的产品价格;负责市级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运作和管理;参与粮食风险基金的运作和监督;协调和处理有关上述价格争议。
四、收费管理一科
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会费、教育收费、强制性培训收费及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外收取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费用的政策和法规;开展清费治乱减负工作;研究拟订上述收费的管理制度和方法;会同财政部门审核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审核会费、教育收费以及在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外收取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组织收费年审;协助和处理有关上述收费争议。
五、收费管理二科
组织实施经营服务性价格(收费)、中介服务价格(收费)、邮电资费和医疗服务价格、重要交通运输(含桥梁)价格(收费)的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其价格或收费的管理制度和方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审核列入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目录管理的重要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要专业服务收费、邮电资费、公用事业价格、中介服务收费、重要交通运输(含桥梁)价格的项目和标准;协调和处理有关上述价格或收费争议。
六、检查分局(加挂价格举报中心牌子)
负责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协调、指导经营者、行业组织、中介组织价格自律工作;对不正当价格行为提出处理意见,组织实施全市明码标价工作,受理价格投诉举报。
七、价格成本调查队
负责对农产品、副食品、省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务收费项目调定价前的成本审核以及生产、经营、市场供求形势的价格成本调查监测。汇总、上报全市农产品、副食品定点调查、农民负担、企业负担等专题调查项目和国家、省直报品种的成本调查监测数据。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监审,定期监测并向社会公布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及居民生活有密切关系的商品的市场平均价格、平均差价率、平均利润率,为价格监督检查机关提供执法依据。组织价格听证会。参与收费年审工作。
八、直属分局
负责榕城、东山和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服务以及价格信息的收集上报等工作。
九、价格认证中心
负责办理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涉案资产、物品的价格评估和价格争议物的复核、仲裁工作。接受委托对各类有形和无形资产、产品进行价格评估或价格鉴证。负责车损价格鉴定和车辆旧货交易价格鉴定。承办政府和物价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